台北河堤步道車禍5年近千件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2024/04/20

台北市河堤外步道是民眾跑步、騎單車的首選之一,甚至被跑友列出十條水岸練跑路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昨(十九)日在議會質詢表示,索資發現,台北河堤外步道近五年來(一○八年至今)發生近千起車禍、受傷人數將近四百人,累計呼救救護車超過六百次,其中還有不少車禍黑數沒有通報。

議員李明賢指出,其實最大問題在於,河堤外步道非屬法定道路,民眾發生車禍居然「無法可管」,警方無法比照一般道路車禍開立「車禍聯單」,像這種情況民眾似乎只能自求多福。此外,這裡具有法律漏洞問題,希望不要變成法外之地,變成法律管轄不到的地方。

日前有位民眾向李明賢辦公室陳情,指稱他在河堤外步道騎車,結果被公園處施工車輛撞傷,報案後警方只是到場登記,但依照現行規定,警方無法開立三聯單或車禍聯單,也無法進一步提供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最後民眾只能自力救濟,透過民事訴訟之後,公園處遭判必須賠償民眾。

李明賢指出,根據索資發現,北市河堤外車禍事故統計,具有逐年升高趨勢,最近三年車禍甚至突破二百件,等於兩天不到就有一起河堤外車禍事故。

若是對照消防局通報數據,從一○八年至今,河堤外車禍送醫院件數高達五百多件,另還有近百件通報救護車到場但最後未送醫,總計呼叫救護車次數高達六百多次。

這個數據遠高於交大統計近四百位受傷人數,這也代表實際上車禍數遠高於統計數據,等於民眾在河濱上跑步、騎車也面臨一定高風險交通事故。北市交通局局長謝銘鴻強調,這是一個蠻大的問題,這個認定要從法規再研議,因為這部份其實很複雜。

李明賢指出,河堤外發生車禍,因為河堤步道是法規「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只能比照私人停車場或私人用地,民眾透過一一九報案後,警方到場只能開「登記聯單」,登記聯單僅保留雙方資料,但無法進一步判定肇事責任;等於包括肇責、賠償都要民眾自行協調,難不成,民眾要去河堤外跑步或騎單車,都要自行先保公共意外險?

舉例來說,比如公園處等公務車輛行駛在河堤外馬路,即使橫衝直撞甚至超速到七十公里,也是無法可管,也不會被開單,這也難怪,這幾年會發生這麼多河堤外車禍,這些車禍數據代表政府怠惰不作為。

他要求市府立即提出改善措施,保障民眾安全跑步或騎車的基本權利,切勿發生河堤外道路不是道路,車禍不是車禍,超速不是超速等現象,河濱外道路淪為化外之地,他質疑這樣合理嗎?市府必須重視這個問題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