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流感药物扩大使用 12/15实施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4/12/05

为因应今明两年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疾管署四日宣布,自十二月十五日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增列「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或同事或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为使用对象。这项规定经卫福部传染病防治谘询会-流感防治组委员讨论决议。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国公费药剂配置於各县市卫生局规划之全国约四千家合约医疗机构,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克冒及瑞乐沙。类流感病患如有危险徵兆(比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应尽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

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药剂未列入健保给付项目,公费用药治疗之时机及必要性,仍由医师依病患状况及临床专业决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随著时序入冬,已进入呼吸道病毒活跃时期,今年度流感季之流感并发重症确定病例数及死亡数均为十年同期最高,请民众切勿轻忽流感严重性,尚未接种流感疫苗之公费对象,特别是六十五岁以上长者与学龄前幼儿等感染流感後易发生严重并发症之高风险族群应尽速完成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