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食用色素 须依规定使用
【记者锺佩芳/台北报导】 2024/07/09

饮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说明除了味道之外,「颜色」也是影响食欲的重要因素。食用色素可大致分为天然色素和人工合成色素,用来将食品上色、著色,从而改善食品色调和色泽。食药署说明,「天然食用色素」是选用天然原料、经萃取而成的有色萃取物,颜色自然且更接近天然物质,业者可依著色的必要需求,适量添加於食品中,且依据「天然食用色素卫生标准」使用。

而「人工食用色素」则多为化学合成的著色剂,或自动植物取得再纯化的化合物,因著色力较天然色素强、安定性高且成本低而被食品业者广泛使用。在使用食品范围及限制用量上,须依「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的规定使用,并以可达到预期效果的最小量为限制。

食药署提醒,过去曾有不肖业者为了降低成本、产品颜色等因素,而使用非准用的添加物。例如制造红汤圆时,为了能让产品颜色、卖相更好而添加非准用的玫瑰红B(Rhodamine B);制造豆干时,为了节省成本而使用皂黄(Metanil yellow);或为了让食品看起来有更饱满的橘红色,而在鸭蛋黄、辣椒粉、腐乳等食物或其他食用色素中添加苏丹红(Sudan red)等。这些品项皆为环境部列管的毒性化学物质,属不得添加於食品的添加物。

目前台湾所核准的食用色素是考量国人饮食习惯、健康风险等情况,审慎评估後订定。业者产制食品时,如依使用限量规定合法添加食用色素,尚不致造成消费者健康的危害。食药署建议,民众购买时应注意气味及颜色,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外观颜色自然的产品,避免太过鲜艳、价格过低的产品,多吃原形食物并保持均衡饮食,才能吃得安心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