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帶私酒進口要求免查驗?財部:非事實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2024/04/23

財政部表示,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奉調返國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經該部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乃依法同意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未來於申報進口時,除一公升免稅外,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該部指出,經基隆關查證,目前尚無以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為進口人報運進口的案件,未來如申報進口,酒類除一公升免稅外,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含關稅、營業稅及菸酒稅)。

有關部分媒體報導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帶私酒進口要求免查驗,財政部表示並非事實。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超過一公升的酒類非屬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免徵進口稅的品目,因此酒類超過一公升部分,尚無免徵關稅的適用。

財政部說明,依該部規定,輸入供自用的酒類,數量未超過五公升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超過該數量,且經審核符合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者,可以憑該部核發的同意文件輸入。次依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進口酒類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免予查驗。該案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政府派駐國外機構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規定,因此依法同意該案不需要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與其他一般外交人員返國任職的程序規定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