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29)—法學專家:太極門案關乎人性尊嚴與信仰自由
【文/林心欣】 2024/04/13

▲2024年4月1日在台大舉辦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與談專家學者與民眾合影。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憲法最高位置就是人性尊嚴,在二戰後德國憲法訂了人性尊嚴,義大利、日本新修訂的憲法也將人性尊嚴寫入。太極門是一個修心練武純淨的地方,20多年來卻受到不平等對待,呼籲政府應該回應並終結。

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信仰自由及人性尊嚴,就是強調尊重每一個人的決定。太極門有自己的理念,不論任何人或者是國家都要予以尊重。太極門弟子尊師重道敬呈敬師禮的方式,應該受到尊重。

前法官、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根據我國憲法,人民享有信仰自由。太極門案件中,弟子敬呈師父的敬師禮,其法律性質應屬於民法上的贈與,且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應屬免稅所得。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太極門是承襲自古留存的陰陽文化,重視道德跟良心的普世價值,就是一種信仰,根據信仰產生中心思想,有良心、有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理念。從太極門案來看,憲法第13條的理想是否實踐?應該平反、恢復太極門的人性尊嚴。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人性尊嚴應該可依1949年德國基本法來反省。基本法中認為宗教自由是一個世界觀,並不以個人或者是組織為必要條件,最能夠說明太極門案件人權被迫害的現況。政府對宗教自由的世界觀,應可作為宗教自由保護的內在要求。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良知是天地法理的核心,洪道子博士致力推動良心文化,很多人都有共同的信念,就形成信仰。太極門遭受28年不平待遇的壓迫,因為擁有堅強的信念,反而創造更多的未來。

濫權追訴官官相護 太極門案突顯法治困境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暨前監察委員仉桂美:公務員懲戒法因為涉及國家司法正義不容寬貸,1985年公務員懲戒法修法從「刑事先理」原則改為「刑懲並行」,為什麼太極門案中法務部要等到刑事案件終局判決確定才議處侯寬仁?太極門案裡有太多令人沒有辦法接受的標準,這是可以接受的正義嗎?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針對政府結構性侵犯人權的罪,依據羅馬規約殘害人權案件,應該沒有追溯時效。台灣要接軌國際,應該將這條訂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