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提醒行駛國道保持車距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5/04/08

▲2月7日國3南375.6K四輛大貨車追撞事故。(圖:高公局提供)
由於高速公路車速較快,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時間因應突發狀況,如遇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或行駛於夜間、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狀況,應適度擴大行車安全距離,才能維護自身行車安全。

高速公路局統計,一一四年截至三月底,國道上A1死亡共計十三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撞事故計五件(占比達三十八%),造成六死十傷。如一月十四日上午,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處發生一貨櫃車追撞前方十輛車事故,導致二人死亡、三人受傷;二月七日上午,國3南向375.6公里處發生一大貨車追撞前方三輛車事故,導致一人死亡、三人受傷。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式如下:
一、以行駛速度計算:
(一)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二」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二十」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以行車時間計算: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二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三秒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