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提醒行驶国道保持车距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4/08

▲2月7日国3南375.6K四辆大货车追撞事故。(图∶高公局提供)
由於高速公路车速较快,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呼吁驾驶人,行车保持安全距离,才有足够时间因应突发状况,如遇浓雾、强风、大雨等天候欠佳状况,或行驶於夜间、下坡路段或隧道内等状况,应适度扩大行车安全距离,才能维护自身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局统计,一一四年截至三月底,国道上A1死亡共计十三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撞事故计五件(占比达三十八%),造成六死十伤。如一月十四日上午,国道1号南向339公里处发生一货柜车追撞前方十辆车事故,导致二人死亡、三人受伤;二月七日上午,国3南向375.6公里处发生一大货车追撞前方三辆车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状况下,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距离计算方式如下∶
一、以行驶速度计算∶
(一)小型车与前车应至少保持「速度除以二」距离,单位为公尺。
(二)大型车与前车应至少保持「速度减二十」距离,单位为公尺。

二、以行车时间计算∶自身车头与前车车尾通过某一定点(如标__、灯杆)间隔时间,小型车应至少间隔二秒钟,大型车应至少间隔三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