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取締慢車酒駕件數 台北市竟然暴增近4倍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2025/04/07

「只是騎個Ubike,怎麼也算酒駕?」民眾被取締時難以置信地向警方詢問。北市議員曾獻瑩昨(六)日表示,最近這類案例頻頻發生,反映出民眾對於「慢車酒駕」的法律認知仍有不足。所謂「慢車」定義,泛指不以引擎驅動,或僅具輔助動力,最高時速未超過二十五公里輕型車,包括單車、電動輔助單車、電動滑板/平衡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皆是。

議員曾獻瑩指出,調閱交警資料顯示,一一二年慢車酒駕取締件數僅僅一百二十九件,一一三年暴增至五百零七件,兩者相較成長近四倍,而且還有三十三件依「公共危險罪」被移送法辦。雖然慢車外型、速度看似「安全」,實際上酒駕慢車仍可能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甚至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

由於過去未明確納入統計,大眾普遍誤以為酒駕慢車只會被勸導、不會被罰,以至酒駕慢車騎士風險與日俱增。然而,自去年起,慢車酒駕正式納入取締與移送法辦範圍,並且酒測標準與汽機車相同(吐氣超過0.15mg/L或血液濃度超過0.03%即違法)。

曾獻瑩強調,慢車酒駕逐步成為城市交通安全的「新破口」,除了反映民眾認知不足,也凸顯執法與宣導仍有明顯盲點,他建議市府強化法治教育與宣導工作,針對高風險時段與熱點區域,特別加強宣導或在Ubike站加裝宣導警語等,如此才能改善慢車酒駕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