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链球菌疫苗19至64岁高风险者 3/10起纳公费接种
卫福部疾管署今天表示,十九至六十四岁有脾脏功能缺损、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脑脊髓液渗漏等IPD高风险对象,三月十日起纳公费肺炎链球菌疫苗实施对象,约廿五万人受惠。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发言人曾淑慧表示,为降低十九至六十四岁侵袭性肺炎链球菌感染症(IPD)高风险对象因感染肺炎链球菌导致严重并发症或死亡,依卫福部传染病防治谘询会预防接种组(ACIP)接种建议,三月十日起为高风险对象提供一剂十三价结合型肺炎链球菌疫苗(PCV13)及一剂廿三价肺炎链球菌多醣体疫苗(PPV23)。
IPD高风险对象定义,疾管署说明,包含脾脏功能缺损、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脑脊髓液渗漏、一年内接受免疫抑制剂或放射治疗的恶性肿瘤者及器官移植者;「接种年」减「出生年」大於等於十九岁及小於等於六十四岁者,可检具诊断书等相关佐证资料,或经医师依健保就医资料或病历等评估後接种。
曾淑慧说明,依健保资料库资料,全台湾符合资格者共约廿五万人。
疾管署表示,接种原则为,第一是未曾接种过PCV13(或PCV15)及PPV23者应先接种一剂PCV13,间隔至少八周再接种一剂PPV23。
第二是,曾接种过PCV13(或PCV15)且间隔至少八周者可接种一剂PPV23。第三,曾经接种PPV23且间隔至少一年者可接种一剂PCV13。
第四,如已接种过PCV13(或PCV15)及PPV23疫苗,代表已经完整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无须再接种PCV13及PPV23疫苗。
疾管署表示,合约医疗院所等相关接种资讯可透过各地方卫生局网站查询,呼吁符合资格民众尽速前往接种,此外,六十五岁以上民众为公费肺炎链球菌疫苗实施对象,尚未完整接种PCV13及PPV23者,亦请尽速安排接种。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发言人曾淑慧表示,为降低十九至六十四岁侵袭性肺炎链球菌感染症(IPD)高风险对象因感染肺炎链球菌导致严重并发症或死亡,依卫福部传染病防治谘询会预防接种组(ACIP)接种建议,三月十日起为高风险对象提供一剂十三价结合型肺炎链球菌疫苗(PCV13)及一剂廿三价肺炎链球菌多醣体疫苗(PPV23)。
IPD高风险对象定义,疾管署说明,包含脾脏功能缺损、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脑脊髓液渗漏、一年内接受免疫抑制剂或放射治疗的恶性肿瘤者及器官移植者;「接种年」减「出生年」大於等於十九岁及小於等於六十四岁者,可检具诊断书等相关佐证资料,或经医师依健保就医资料或病历等评估後接种。
曾淑慧说明,依健保资料库资料,全台湾符合资格者共约廿五万人。
疾管署表示,接种原则为,第一是未曾接种过PCV13(或PCV15)及PPV23者应先接种一剂PCV13,间隔至少八周再接种一剂PPV23。
第二是,曾接种过PCV13(或PCV15)且间隔至少八周者可接种一剂PPV23。第三,曾经接种PPV23且间隔至少一年者可接种一剂PCV13。
第四,如已接种过PCV13(或PCV15)及PPV23疫苗,代表已经完整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无须再接种PCV13及PPV23疫苗。
疾管署表示,合约医疗院所等相关接种资讯可透过各地方卫生局网站查询,呼吁符合资格民众尽速前往接种,此外,六十五岁以上民众为公费肺炎链球菌疫苗实施对象,尚未完整接种PCV13及PPV23者,亦请尽速安排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