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新市北向、國3龍潭北向與後龍南向動態地磅系統 3/1啟用
▲第3道門架會將逃磅車輛影像畫面予以記錄。(圖:高公局提供)
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至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十處地磅站建置動態地磅系統。今(一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將再啟用國1新市北向、國3龍潭北向及後龍南向等三處地磅站動態地磅系統,目前國道總計有四十四處地磅站,今年將有十三處動態地磅系統。
高公局統計,一一三年車輛載重之遵循率達到九成七,年度超載車輛比率,從一○八年的十%,降到一一三年的五%以下。
如車輛超載行駛途中翻覆機會很高,高公局為提升國道載重大貨車過磅效率,並遏阻超載與逃磅情形,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路面品質,持續辦理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建置。
其中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是在國道主線設置三道門架。當地磅站開磅,載重大貨車行經第一道門架時,動態地磅與車牌辨識系統即記錄車號及車輛總重。明顯未超載車輛車號會顯示於第二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右側之資訊可變標誌(CMS),該車即不須進入地磅站過磅。若車號未顯示CMS上,表示該車有超載疑慮,駕駛人即須依標誌指示進入地磅站過磅,否則即視為逃磅。
高公局表示,第三道門架會將逃磅車輛影像畫面予以記錄。高公局再將違規證據資料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可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高公局提醒,載重大貨車行經設有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地磅站時,請遵循第二道門架上方標誌及CMS指示行車;行經其他未設動態地磅地磅站時,則遵循地磅站前「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標誌指示過磅,切勿心存僥倖逃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應平均置放、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以免貨物散落或於緊急狀況時影響車輛操控;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勿超速或疲勞駕駛;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避免車輛翻覆, 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高公局統計,一一三年車輛載重之遵循率達到九成七,年度超載車輛比率,從一○八年的十%,降到一一三年的五%以下。
如車輛超載行駛途中翻覆機會很高,高公局為提升國道載重大貨車過磅效率,並遏阻超載與逃磅情形,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路面品質,持續辦理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建置。
其中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是在國道主線設置三道門架。當地磅站開磅,載重大貨車行經第一道門架時,動態地磅與車牌辨識系統即記錄車號及車輛總重。明顯未超載車輛車號會顯示於第二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右側之資訊可變標誌(CMS),該車即不須進入地磅站過磅。若車號未顯示CMS上,表示該車有超載疑慮,駕駛人即須依標誌指示進入地磅站過磅,否則即視為逃磅。
高公局表示,第三道門架會將逃磅車輛影像畫面予以記錄。高公局再將違規證據資料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可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高公局提醒,載重大貨車行經設有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地磅站時,請遵循第二道門架上方標誌及CMS指示行車;行經其他未設動態地磅地磅站時,則遵循地磅站前「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標誌指示過磅,切勿心存僥倖逃磅,以免受罰。
高公局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應平均置放、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以免貨物散落或於緊急狀況時影響車輛操控;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勿超速或疲勞駕駛;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避免車輛翻覆, 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