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新市北向、国3龙潭北向与後龙南向动态地磅系统 3/1启用
▲第3道门架会将逃磅车辆影像画面予以记录。(图∶高公局提供)
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至今已於国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员林南向、新营南向、新市南向、冈山北向、国3树林南向、树林北向、後龙北向及田寮北向等十处地磅站建置动态地磅系统。今(一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将再启用国1新市北向、国3龙潭北向及後龙南向等三处地磅站动态地磅系统,目前国道总计有四十四处地磅站,今年将有十三处动态地磅系统。
高公局统计,一一三年车辆载重之遵循率达到九成七,年度超载车辆比率,从一○八年的十%,降到一一三年的五%以下。
如车辆超载行驶途中翻覆机会很高,高公局为提升国道载重大货车过磅效率,并遏阻超载与逃磅情形,维护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与路面品质,持续办理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建置。
其中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是在国道主线设置三道门架。当地磅站开磅,载重大货车行经第一道门架时,动态地磅与车牌辨识系统即记录车号及车辆总重。明显未超载车辆车号会显示於第二道门架「闪光灯亮时/载重大货车过磅/右列车辆除外」标__右侧之资讯可变标__(CMS),该车即不须进入地磅站过磅。若车号未显示CMS上,表示该车有超载疑虑,驾驶人即须依标__指示进入地磅站过磅,否则即视为逃磅。
高公局表示,第三道门架会将逃磅车辆影像画面予以记录。高公局再将违规证据资料提供国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2条第4项规定予以举发,可处新台币九万元罚锾。
高公局提醒,载重大货车行经设有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地磅站时,请遵循第二道门架上方标__及CMS指示行车;行经其他未设动态地磅地磅站时,则遵循地磅站前「闪光灯亮时/载重大货车过磅」标__指示过磅,切勿心存侥幸逃磅,以免受罚。
高公局呼吁,货车驾驶装载货物切勿超载,应平均置放、严密覆盖,并捆扎牢固,以免货物散落或於紧急状况时影响车辆操控;行驶高速公路应妥为检查车况,并与前车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并随时注意车前状态,勿超速或疲劳驾驶;尤其行经匝环道时,务必依速限行驶,避免车辆翻覆, 以维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
高公局统计,一一三年车辆载重之遵循率达到九成七,年度超载车辆比率,从一○八年的十%,降到一一三年的五%以下。
如车辆超载行驶途中翻覆机会很高,高公局为提升国道载重大货车过磅效率,并遏阻超载与逃磅情形,维护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与路面品质,持续办理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建置。
其中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是在国道主线设置三道门架。当地磅站开磅,载重大货车行经第一道门架时,动态地磅与车牌辨识系统即记录车号及车辆总重。明显未超载车辆车号会显示於第二道门架「闪光灯亮时/载重大货车过磅/右列车辆除外」标__右侧之资讯可变标__(CMS),该车即不须进入地磅站过磅。若车号未显示CMS上,表示该车有超载疑虑,驾驶人即须依标__指示进入地磅站过磅,否则即视为逃磅。
高公局表示,第三道门架会将逃磅车辆影像画面予以记录。高公局再将违规证据资料提供国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2条第4项规定予以举发,可处新台币九万元罚锾。
高公局提醒,载重大货车行经设有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地磅站时,请遵循第二道门架上方标__及CMS指示行车;行经其他未设动态地磅地磅站时,则遵循地磅站前「闪光灯亮时/载重大货车过磅」标__指示过磅,切勿心存侥幸逃磅,以免受罚。
高公局呼吁,货车驾驶装载货物切勿超载,应平均置放、严密覆盖,并捆扎牢固,以免货物散落或於紧急状况时影响车辆操控;行驶高速公路应妥为检查车况,并与前车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并随时注意车前状态,勿超速或疲劳驾驶;尤其行经匝环道时,务必依速限行驶,避免车辆翻覆, 以维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