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與47國政府提交IMO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文本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引述,國際航運公會(ICS)與四十七個國家政府共同提交國際海事組織(IMO)一份文件,要求採用國際航運海上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的文本,這項監管提案將在今(二○二五)年二月舉行國際海事組織關鍵會議上進行審議後在全球生效。
此一文本獲得希臘、日本、韓國、英國等主要航運國及巴哈馬、賴比瑞亞、馬紹爾群島與巴拿馬等世界最大船旗國、所有歐盟國家(與歐盟委員會)及其他非洲國家(如奈及利亞、肯亞及加勒比海與太平洋地區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採取共同行動。
各國政府共同提交文件為國際海事組織防污公約修正案制定一致監管文本,其中將要求在國際航行中營運船舶航運公司向新的國際海事組織溫室氣體戰略實施基金繳納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
這項強制性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是為縮小零與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ZNZ)燃料(例如綠色甲醇、氨與氫氣)與傳統船用燃料間成本差距,激勵加速採用綠色能源,所產生的收入將用於獎勵ZNZ燃料生產與使用,每年也提供數十億美元支持開發展中國家海上溫室氣體減排。
ICS強調,業界完全支持國際海事組織採用全球航運業溫室氣體定價機制。這個廣泛聯盟提出的合文本是一個務實解決方案,也是激勵航運業快速能源轉型最有效方式,以實現國際海事組織議定到二○五○年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此一文本獲得希臘、日本、韓國、英國等主要航運國及巴哈馬、賴比瑞亞、馬紹爾群島與巴拿馬等世界最大船旗國、所有歐盟國家(與歐盟委員會)及其他非洲國家(如奈及利亞、肯亞及加勒比海與太平洋地區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採取共同行動。
各國政府共同提交文件為國際海事組織防污公約修正案制定一致監管文本,其中將要求在國際航行中營運船舶航運公司向新的國際海事組織溫室氣體戰略實施基金繳納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
這項強制性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是為縮小零與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ZNZ)燃料(例如綠色甲醇、氨與氫氣)與傳統船用燃料間成本差距,激勵加速採用綠色能源,所產生的收入將用於獎勵ZNZ燃料生產與使用,每年也提供數十億美元支持開發展中國家海上溫室氣體減排。
ICS強調,業界完全支持國際海事組織採用全球航運業溫室氣體定價機制。這個廣泛聯盟提出的合文本是一個務實解決方案,也是激勵航運業快速能源轉型最有效方式,以實現國際海事組織議定到二○五○年實現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