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預防接種受害 救濟從寬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5/01/09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於昨(八)日陪同接種HPV疫苗後發生不良事件的女孩家長召開記者會,表達「痛痛女孩」不為人知的痛,並呼籲衛福部落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救濟從寬」之立法精神。

痛痛女孩Penny的媽媽說,從確診到勝訴已經過了五年,這個過程的煎熬無人能體會。這個疾病是無法痊癒的,需要終身服止痛藥。

痛痛女孩Mina的爸爸表示,五、六年前Mina國二時接種HPV疫苗,打完第二劑後經常因為身體疼痛請假無法上學,後來加入痛痛女孩群組,才發現全台有幾十名跟Mina一樣的情形,雖然就醫檢驗沒有確診風濕相關疾病,卻還是要隨身準備止痛藥。只要天氣寒冷或潮濕,都會不舒服需要吃藥。希望往後接種相關疫苗時,要充分揭露副作用。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在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的關聯性中,「無關」與「相關」的認定標準存在顯著不對等。這種設計,形成對受害者極為不利的「制度性偏見」,一方面使救濟的門檻過高,另一方面排除救濟的條件卻過於輕易。

法院批評,這種雙重標準將疫苗的不確定風險完全轉嫁給接種者,剝奪了受害者應有的救濟權利。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吳全峰副研究員說,幾個案件的判決都指出,在科學上不能完全排除民眾接種疫苗的風險,這個風險應由社會來接受,審議小組過度依賴群體層面的「流行病學實證」,形成「以全概偏」的邏輯謬誤。此外,從醫療倫理的面向來看,若涉及利益與風險的重分配,一定要從受到最不利影響的社會成員來思考,而疫苗害當事人健康、經濟、知識皆屬弱勢,應該要從其權利影響層面來考慮。

林淑芬立法委員指出,衛福部在與痛痛女孩訴訟的過程中,球員兼裁判地修改審議辦法,越修越嚴格。

據統計,民國一一二年藥害救濟申請案一五八件、給付一○四件,給付率六十六%,藥害救濟委員「從寬認定」藥害跟藥品間的關聯性。反觀,一○九年到一一二年間,HPV疫苗救濟申請三十五件、給付四件,給付率只有十一%,而且每案平均給付新台幣三萬元。

林淑芬質疑,統計COVID-19、HPV以外的疫苗救濟案件,申請四五○件、給付二八一件,給付率達六十二%,HPV疫苗審議壓得特別低,且每劑HPV疫苗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只徵收一‧五元,與市價不成比例,質疑審議辦法的設計偏向袒護藥廠。

疾管署羅一鈞副署長回應,疫苗副作用充分揭露部分,疾管署有努力在做,說明書也愈寫愈長。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認為,預防接種與個案受害情形的關聯性判斷,不應只依據人口群體為基礎的醫學實證,也要綜合審酌個案受害狀況及相關因素。審議小組都有調閱個案病例、檢查報告、檢驗結果等資料才做鑑定、審議。

疾管署後續會依照法案判決,召集審議小組重送鑑定,再送到審議小組,慎重參酌法院的見解重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