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宜縣黨部:林姿妙應認罪道歉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5/01/01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收賄、洗錢等案,宜蘭地檢署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經宜蘭地方法院兩年審理,宣判宜蘭縣長林姿妙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民進黨宜蘭縣黨部針對此事提出回應,林姿妙交代不清楚大筆財產來源,卻不忘抨擊政治迫害,企圖影響司法公信力為自己脫罪,讓宜蘭淪為全國笑柄,也讓宜蘭的「青天」蒙上一層陰影。期盼代理縣長林茂盛兩年拚六年,讓縣府重新運轉、重振公務員的士氣,特別在宜蘭面臨許多交通建設即將動工之際,宜蘭縣民更需要一個誠實、高效率、負責的政府,而非再受領導層的失敗所累。

民進黨縣黨部指出,擔任縣長應以縣民福祉為重,不應以跑攤為重而荒廢縣政,林姿妙應向全體宜蘭縣民道歉,承認自己在執政過程中的失職與不當行為,唯有真正面對過去的錯誤,才能為宜蘭縣的未來鋪設一條光明的道路。

宜蘭縣長林姿妙將依法停職並由副縣長代理,是縣史第一位因貪污下台的縣長,讓宜蘭人顏面盡失。林姿妙應認罪並向縣民道歉,停職後也要慎防其家族勢力干預代理縣長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