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宜县党部∶林姿妙应认罪道歉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收贿、洗钱等案,宜兰地检署向法院求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经宜兰地方法院两年审理,宣判宜兰县长林姿妙有期徒刑十二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民进党宜兰县党部针对此事提出回应,林姿妙交代不清楚大笔财产来源,却不忘抨击政治迫害,企图影响司法公信力为自己脱罪,让宜兰沦为全国笑柄,也让宜兰的「青天」蒙上一层阴影。期盼代理县长林茂盛两年拚六年,让县府重新运转、重振公务员的士气,特别在宜兰面临许多交通建设即将动工之际,宜兰县民更需要一个诚实、高效率、负责的政府,而非再受领导层的失败所累。
民进党县党部指出,担任县长应以县民福祉为重,不应以跑摊为重而荒废县政,林姿妙应向全体宜兰县民道歉,承认自己在执政过程中的失职与不当行为,唯有真正面对过去的错误,才能为宜兰县的未来铺设一条光明的道路。
宜兰县长林姿妙将依法停职并由副县长代理,是县史第一位因贪污下台的县长,让宜兰人颜面尽失。林姿妙应认罪并向县民道歉,停职後也要慎防其家族势力干预代理县长决策。
民进党县党部指出,担任县长应以县民福祉为重,不应以跑摊为重而荒废县政,林姿妙应向全体宜兰县民道歉,承认自己在执政过程中的失职与不当行为,唯有真正面对过去的错误,才能为宜兰县的未来铺设一条光明的道路。
宜兰县长林姿妙将依法停职并由副县长代理,是县史第一位因贪污下台的县长,让宜兰人颜面尽失。林姿妙应认罪并向县民道歉,停职後也要慎防其家族势力干预代理县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