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監所科技執法建功 再查獲2偽造車牌
近期偽造車牌案件頻傳,引發治安隱憂,為遏止偽造車牌,高雄市區監理所於自行研發的註銷號牌通報系統中,再匯入牌照狀態如報廢、失竊、吊扣、吊註銷或停駛中等,期能藉由系統自動比對智慧通報,利於精準掌握問題車輛通報熱點,於第一時間即能會同警方前往查辦。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經系統通報二輛註銷號牌且車牌已繳回監理單位的車輛仍停放於路邊;系統接獲通報顯示該二輛車分別停放於高市苓雅區及楠梓區路段車格,高市所註銷號牌查緝小組研判應是偽造號牌車輛,於是立即會同轄區苓雅分局及楠梓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續轉交警方進行刑事偵察移送地檢署。
高市所指出,使用偽牌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還涉及不法案件,更將混淆耽誤警調單位相關查案進度;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可處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另車輛牌號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與懸掛於車輛上行駛,依刑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市所提醒,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六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購買偽造車牌行駛道路,請車主勿以身試法!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經系統通報二輛註銷號牌且車牌已繳回監理單位的車輛仍停放於路邊;系統接獲通報顯示該二輛車分別停放於高市苓雅區及楠梓區路段車格,高市所註銷號牌查緝小組研判應是偽造號牌車輛,於是立即會同轄區苓雅分局及楠梓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續轉交警方進行刑事偵察移送地檢署。
高市所指出,使用偽牌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還涉及不法案件,更將混淆耽誤警調單位相關查案進度;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可處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另車輛牌號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與懸掛於車輛上行駛,依刑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市所提醒,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六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購買偽造車牌行駛道路,請車主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