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监所科技执法建功 再查获2伪造车牌
近期伪造车牌案件频传,引发治安隐忧,为遏止伪造车牌,高雄市区监理所於自行研发的注销号牌通报系统中,再汇入牌照状态如报废、失窃、吊扣、吊注销或停驶中等,期能藉由系统自动比对智慧通报,利於精准掌握问题车辆通报热点,於第一时间即能会同警方前往查办。
高雄市区监理所表示,经系统通报二辆注销号牌且车牌已缴回监理单位的车辆仍停放於路边;系统接获通报显示该二辆车分别停放於高市苓雅区及楠梓区路段车格,高市所注销号牌查缉小组研判应是伪造号牌车辆,於是立即会同辖区苓雅分局及楠梓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续转交警方进行刑事侦察移送地检署。
高市所指出,使用伪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还涉及不法案件,更将混淆耽误警调单位相关查案进度;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可处三千六百元以上一万零八百元以下罚锾,另车辆牌号属特种文书,擅自伪造、变造与悬挂於车辆上行驶,依刑法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市所提醒,汽车牌照遭吊销或注销者,须满六个月经公路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後始得再行请领牌照,未依法重新检验合格申请牌照前切勿购买伪造车牌行驶道路,请车主勿以身试法!
高雄市区监理所表示,经系统通报二辆注销号牌且车牌已缴回监理单位的车辆仍停放於路边;系统接获通报显示该二辆车分别停放於高市苓雅区及楠梓区路段车格,高市所注销号牌查缉小组研判应是伪造号牌车辆,於是立即会同辖区苓雅分局及楠梓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续转交警方进行刑事侦察移送地检署。
高市所指出,使用伪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还涉及不法案件,更将混淆耽误警调单位相关查案进度;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可处三千六百元以上一万零八百元以下罚锾,另车辆牌号属特种文书,擅自伪造、变造与悬挂於车辆上行驶,依刑法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市所提醒,汽车牌照遭吊销或注销者,须满六个月经公路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後始得再行请领牌照,未依法重新检验合格申请牌照前切勿购买伪造车牌行驶道路,请车主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