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50)—全民關注:稅審法能否破除萬年稅單陋習
【文/林心欣】 2024/11/16

▲民間團體以互動展覽,讓國人認識萬年稅單就像無限輪迴的無間道。
繼監察院於111年5月針對萬年不死稅單提出「陳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調查報告, 6月司法院即籌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希望彙整各界意見,結合理論和實務,建構更具效能之稅務行政訴訟制度,回應各界對於澈底解決稅務紛爭的期待。司法院提出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下稱稅審法),今(113)年10月30日在立法院審議,宣告以破除萬年稅單為首要目標,受到各界矚目。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各黨派委員紛紛表示,稅審法以專法形式變更稅務行政訴訟制度、設置稅務審查官(下稱稅審官)、賦予當事人及第三人協力義務、排除當事人及第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以及擴大律師強制代理範圍等,影響層面至深且遠,為求審慎,建議委員會逐條審查前,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共同集思廣益,以確保立法周延。

國內專精財稅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等領域的專家學者也提出諍言。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稅審法與納保法、行政訴訟法的整個法律適用關係,應該要先釐清。此外,最大癥結在於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也指出,目前稅審官的任用資格規定,限縮取才管道外,同時也讓人產生公正、客觀的懷疑。本專題深入剖析目前各黨派立委及專家學者的建議。

本專題深入系列報導

●釐清法律間關係 自為判決解決萬年稅單
●人性大考驗:稅審官自己人審自己人?
●稅捐機關應負舉證責任 反成納稅者協力義務?
●應公開擴大舉辦稅審法公聽會 汲取專家與民間實務經驗
●稅審法應落實救濟精神 避免剝奪經濟弱勢者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