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49)—台灣法治殘存威權餘毒 公權力永遠不會認錯?
▲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讓人民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正視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曾投書指出,訓政時期、威權時代的法治理念仍然延續到現在,1936年制訂「濫權起訴處罰罪」迄今歷經88年未曾變動。前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暨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表示,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還有刑法第129條濫權徵收罪,這些條文從來沒有被用過,因為公權力永遠不會認錯,犯錯都是人民。
日前立法委員黃國昌針對「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質詢,直指2017年納稅人權利保護法通過之後,人民稅務訴訟勝訴率不如預期。從委員所提示的資料可以發現從2017年到2023年,人民的勝訴率均不到10%,2022年甚至低到4.12%。
更可怕的是,就算人民九死一生獲得勝訴,法官仍會將稅單發回稅務機關另行處分,稅務機關經常更改金額又重新發出稅單,人民又必須重頭開始再走一次行政救濟,贏了等於沒贏,又陷入無限的輪迴裡。這種行政法院如何能讓人民獲得救濟?稅務救濟嚴重失靈,司法人良心可安?
刑法第124條規定:「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表示,在台灣有多少枉法裁判,值得媒體去探討,應揪出這些害群之馬,並主張政府犯罪應追根究底,無限期追訴,溯及既往到退休後。他指出,社會上常恭恭敬敬的稱呼法官、檢察官,但他們是仲裁者不是官,這是文化及語言上制約的盲點,應予破除。
日前立法委員黃國昌針對「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質詢,直指2017年納稅人權利保護法通過之後,人民稅務訴訟勝訴率不如預期。從委員所提示的資料可以發現從2017年到2023年,人民的勝訴率均不到10%,2022年甚至低到4.12%。
更可怕的是,就算人民九死一生獲得勝訴,法官仍會將稅單發回稅務機關另行處分,稅務機關經常更改金額又重新發出稅單,人民又必須重頭開始再走一次行政救濟,贏了等於沒贏,又陷入無限的輪迴裡。這種行政法院如何能讓人民獲得救濟?稅務救濟嚴重失靈,司法人良心可安?
刑法第124條規定:「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表示,在台灣有多少枉法裁判,值得媒體去探討,應揪出這些害群之馬,並主張政府犯罪應追根究底,無限期追訴,溯及既往到退休後。他指出,社會上常恭恭敬敬的稱呼法官、檢察官,但他們是仲裁者不是官,這是文化及語言上制約的盲點,應予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