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落實居住正義協助經濟發展
【記者邱兆衡/台北報導】 2024/10/24

財政部近年持續落實賴總統於今年國慶演說中所提各面向的支持措施,就實現居住正義、協助產業發展及扶老攜幼等社會福利等面向,積極提供多項有感租稅措施:

一、居住正義面:健全房地稅制,擴大照顧租屋族:

(一)推動房地合一所得稅:

面對不動產交易市場炒作問題,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所得稅1.0,110年7月1日起升級為2.0,將適用高稅率(45%及35%)之持有期間由2年延長為5年及將預售屋交易納入課稅範圍,以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

(二)健全不動產租賃市場:

為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供公益出租、社會住宅使用,及為發展租賃住宅專業經營制度,於「住宅法」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提供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之租稅優惠。另為改善租屋黑市,各地區國稅局歷年均將個人租賃所得列入重點查核項目,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針對持有多屋族進行專案查核。

(三)調高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限額:

自113年1月1日起,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由新臺幣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結合其他部會住宅政策(如租金補貼),減輕租屋族負擔,落實照顧國人居住需求。

(四)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2.0:

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明(114)年5月1日開始繳納全國歸戶差別稅率房屋稅,對於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除特定房屋外,調高多屋族法定稅率範圍為2%至4.8%(原為1.5%至3.6%),各地方政府「均應」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且採「全數累進」課徵,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

二、產業發展面:提供合宜之功能性租稅獎勵措施:

配合相關部會於產業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法規,就資金面、人才面及技術面提供多項租稅優惠措施,包括研發支出投資抵減、智慧機械等設備投資抵減、員工獎酬股票及留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增僱員工及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有助引導企業持續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社會福利面:提供扣除額,扶老攜幼減輕家庭負擔:

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我國稅制提供支持性措施,例如提供長照特別扣除額,減輕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負擔,另將稅收挹注長照基金,截至113年9月底,遺產稅、贈與稅、菸酒稅及房地合一所得稅合計撥入長照基金逾5千億元。此外,自113年1月1日起,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至6歲,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