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心理疾病患者傷人事件頻傳心理諮商宜納保 推動相關課程
2024/10/21

近日臺中一名瑜伽女老師與一名男網友於線上遊戲網站認識,但男方屢屢跟騷被害人,女方雖申請保護令,卻被嫌犯持利器殺傷,被害人經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嫌犯則獨自跑到附近大樓頂樓輕生後身亡;彰化近日則發生一起隨機刺傷人事件,一名四十五歲男子下班騎車回家,半路被陌生男子攔下,原以為對方要問路,未料男子突然持木柄針椎刺向他左眼,事後嫌犯遭逮捕,精神不穩已強制送醫。從這兩起案件,讓人不禁要問,社會上因心理、精神疾病而可能傷害自己或傷害別人的「黑數」究竟有多少?政府應予重視,並積極推動心理諮商。

由於現行我國醫療制度,心理諮商尚未納入健保給付範圍,民眾如有心理諮商需求得要自費,且每次至少兩、三千元起跳,成為高所得者才能使用的資源。但這不代表經濟較弱勢者,不會罹患精神或心理疾病。

經濟弱勢者想到心理諮商需自費,其實內心想法多是「與其去心理諮商,還不如去買生活必需日用品」,這樣的社會現象,導致心理疾病患者長期受到漠視,無法受到良好的心理治療或諮商,問題持續累積結果,後果讓人不堪設想。

我國重大疾病都有納入健保,為何心理疾病患者無法比照辦理?假如是心理諮商人力不足,建議政府相關單位要提出相關政策支持與鼓勵,以滿足人才供需問題;其次,在各級學校都設有輔導室,在學校針對心理疾病潛在患者一面進行個別輔導,另一方面則建議學校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及團體輔導,有如過去健康教育課程,讓師生都有機會吸收相關知識,並將影響力擴大到學校附近社區,讓家長也有機會參與,以彌補現行心理諮商尚未納入健保的窘境。

至於可能出現壓力高風險的行業,例如軍、警、國安、公車司機、大眾運輸等職業別,在他們專業能力養成與訓練課程中,應加入心理健康課程,俾促進其身心健康,並防範於未然。

綜上所述,要讓經濟弱勢的心理疾病患者在早期都能獲得良好的治療與諮商,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從學校教育、社區教育開設心理健康相關課程,並建立良好通報機制,同時將心理諮商納入健保給付範圍,才是防範這些不幸事件發生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