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釋憲判決門檻 立院逕付二讀
【中央社台北廿七日電】 2024/09/28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處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攸關提高釋憲判決門檻的修正憲法訴訟法草案,國民黨團提議全案逕付二讀,由於在場沒有異議,全案逕付二讀,由國民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立法院於今年五月廿八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賴清德於六月廿四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六月廿六日生效。但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七月十九日裁定國會職權修法相關規定暫停適用。

翁曉玲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三分之二。而翁曉玲日前也提出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指「現有總額」係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的大法官人數,即十五位。

如果翁曉玲所提的修正草案順利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話,未來至少要有十位以上的大法官參與評議,在同意門檻部分,也提高到至少要有十位以上同意才能作成判決。

翁曉玲指出,修法原因在於,現行憲訴法並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的定義,故若大法官有迴避、出缺、停職等情形,以致不足十五人開會時,例如只剩8位大法官(現有總額),依現行規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的三分之二出席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的過半數同意,在八位大法官全數參與評議情況下,有五位大法官同意,即形成多數意見,可作成判決。如果這八位大法官中有三位須迴避,則剩五人開會,其中三人同意就能做成憲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