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释宪判决门槛 立院迳付二读
【中央社台北廿七日电】 2024/09/28

立法院会今天处理报告事项,处理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攸关提高释宪判决门槛的修正宪法诉讼法草案,国民党团提议全案迳付二读,由於在场没有异议,全案迳付二读,由国民党团负责召集协商。

立法院於今年五月廿八日三读通过国会职权修法相关条文,行政院提出覆议遭立法院否决,总统赖清德於六月廿四日公布,国会职权修法法律已於六月廿六日生效。但因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赖清德、监察院先後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七月十九日裁定国会职权修法相关规定暂停适用。

翁晓玲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部分条文,将大法官判决门槛从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提高至三分之二。而翁晓玲日前也提出宪法诉讼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指「现有总额」系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所定的大法官人数,即十五位。

如果翁晓玲所提的修正草案顺利经立法院会三读通过的话,未来至少要有十位以上的大法官参与评议,在同意门槛部分,也提高到至少要有十位以上同意才能作成判决。

翁晓玲指出,修法原因在於,现行宪诉法并未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的定义,故若大法官有回避、出缺、停职等情形,以致不足十五人开会时,例如只剩8位大法官(现有总额),依现行规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人数的三分之二出席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的过半数同意,在八位大法官全数参与评议情况下,有五位大法官同意,即形成多数意见,可作成判决。如果这八位大法官中有三位须回避,则剩五人开会,其中三人同意就能做成宪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