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亂吃藥 恐致畸胎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4/08/22

孕婦的健康和胎兒的發育密切相關。然而,孕期常見孕吐、感冒、細菌感染、皮膚搔癢等情形,婦產科醫師李汶芳表示,孕婦用藥首重安全,就醫時應主動告知懷孕,經醫師藥師評估後再用藥,且確實遵照指示服藥,避免服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的產品。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科長林委正提醒,孕婦用藥需要特別注意,因為藥品可能經由胎盤進入胎兒體內,且影響程度及範圍與皆與懷孕週數有關,嚴重可能造成胎兒心臟系統、神經系統、腦部、五官、四肢的傷害或畸形缺陷。

婦產科醫師李汶芳表示,懷孕第三至八週是關鍵期,又稱器官形成期,主要影響胎兒是否產生器官發育障礙;第九週之後,自胚胎期結束到分娩前,主要影響胎兒功能發展,例如:某些藥品影響腎臟功能使羊水過少。

以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為例,未滿二○週的孕婦及可能懷孕婦女,使用NSAID可能提高流產、心臟畸形之風險,建議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懷孕二○至三○週的孕婦,使用NSAID可能導致胎兒腎臟功能不全、羊水過少,甚至新生兒腎臟損傷,建議用藥前須經醫師確認有使用必要,並以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期間治療,若治療時間超過四十八小時可能需要以超音波監測羊水狀態。懷孕三○週以上的孕婦,使用使用NSAID可能導致胎兒心臟導管過早閉合和肺動脈高壓,建議應避免使用。婦產科醫師李汶芳提醒孕婦,必要時才用藥,均衡飲食比補充營養品重要。

孕期用藥首重安全,內服、外用皆須小心,倘有症狀需要使用藥品(如感冒、發燒、腹瀉、紅疹等),請主動告知醫師或藥師懷孕相關資訊,選擇安全且有效的藥品使用;如果為慢性疾病或遺傳疾病需要長期使用之藥品(如氣喘、癲癇、紅斑性狼瘡、高血壓、糖尿病等)切勿因懷孕而貿然停藥或自行增減藥品,請在得知懷孕或要準備懷孕前,先諮詢醫師或藥師,由醫藥專業人員評估後,再做決定。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提醒,懷孕期間如有用藥需求,不論口服或是外用藥,請主動告知醫師或藥師,經過專業醫藥人員評估後再使用,並確實遵守醫師及藥師指示來使用藥品,切勿任意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之產品,共同守護媽媽寶寶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