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把關兒童玩具安全 加強檢測
【記者王先國/綜合報導】 2024/04/03

兒童節即將到來,家長常會於節日歡慶之餘,為家中的寶貝選購玩具禮物。市面上的玩具商品種類繁多,如何選擇合適且安全的玩具,成為現代忙碌家長們的必修課題。為確保市售節慶玩具商品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近日於各大百貨賣場、書局、網路購物平台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三十件不同種類之玩具商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計一件不符合,另「商品檢驗標識」或「中文標示」共計六件不符合。

標準局呼籲,家長於選購玩具時,應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主要材料成分、適用年齡等資訊。使用前,家長應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同時亦提醒,勿讓小孩將玩具放入口中或啃咬,以防攝入有害物質,並請家長應依商品中文標示等資訊,選擇適合年齡之玩具給兒童使用,教導正確使用玩具。另外商品包裝之軟質塑膠袋,拆卸後應立即銷毀,避免兒童罩於臉上玩耍產生窒息之危險。

針對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之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之商品,其中屬未依規定完整標示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另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依該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指出,「兒童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