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07)—法稅228太極門案源於侯檢胡亂起訴
【文/林芯瑩】 2023/03/18

▲專家呼籲,轉型正義要從太極門案做起。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指出,現今轉型正義的定義,僅限於民國34年8月15日到81年11月6日止,這段威權統治時期的白色恐怖所發生的司法不法或是行政不法案件。難道81年11月6日後就沒有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嗎?太極門案就是典型的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就行政不法而言,稅捐機關開出稅單一定要舉證,但在太極門案裡,稅捐機關並未舉證,只以檢察官的起訴書加上稅務員的證詞就開出稅單,而這些並不能當作開稅單的依據。就司法不法而言,在刑事上檢察官的證人,在刑事判決上證詞都被判不足採信;沒有相當的證據、沒有犯罪罪嫌就直接起訴,甚至將掌門人洪博士等予以羈押、想要取供等等。「今天來討論轉型正義跟太極門案,我覺得特別有它的意義存在。」

前立委羅淑蕾會計師表示,太極門稅案是稅務的228,本來就是當初侯寬仁檢察官胡亂起訴而產生,從總統、行政院長到立委都知道是冤案,卻都拿財政部沒辦法,因為不願意做!政府口口聲聲說轉型正義要維護台灣人權,要在國際上發聲,為何太極門案到現在都沒辦法伸張正義?呼籲財政部要認錯,國際都在看,台灣轉型正義接下來要從太極門案做起。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被稱法稅228,當初國稅局未經調查就先發單,最高行政法院也趕在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之前,於95年提早做出枉法裁判。即使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證明太極門不是營利單位,且超過稽徵時效,行政執行署仍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侵犯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呼籲政府應有認知反省能力,正視並平反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