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詐騙猖獗 詐欺犯應加重刑責
2024/03/14

由於科技的進步,民眾空閒時常會瀏覽網路社群平台,而有許多社群及影音平臺的「名人教導投資致富」及協助詐欺被害人「款項取回」的廣告,假冒名人的粉絲專頁、一頁式詐騙網站、假冒好友身分等等詐騙手法,這都是詐騙集團設下的騙局。

而許多非法證?商號稱未上市(櫃)公司具有熱門生技醫療題材,以未來申請興櫃後獲利可期詐騙被害人,再次提醒民眾投資應謹慎、客觀,交易未上市(櫃)公司股票藏有許多風險,相關公司營運狀況及交易資訊均不透明,建議投資人應選擇合法證券公司並評估自身承擔風險能力再為決策,切勿冒然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遇有不明推銷電話或簡訊,可撥打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求證。

然而,根據據統計,台灣的詐欺罪案件,從二○一七年到二○二一年,五年來被判處被判處三年以上者僅有三五五人,僅佔○‧五%;四十三%的案件都是判刑六個月以下。法官判決的刑期是相當輕的,有檢察官認為是因台灣法官的「量刑慣例」,通常都是從最低本刑往上加,造成詐欺犯罪通常都會輕判的結果。為遏止詐欺犯罪日益猖獗的問題,應該針對量刑的部分訂立完善的標準。

目前社會大眾常常批判的詐欺犯被輕判的情形,往往是因為這些詐欺犯大多為詐騙組織底層的車手、出借人頭帳戶的幫助犯等等!應透過立法來遏止詐騙集團吸收年輕人或弱勢族群成為車手,從源頭斷絕詐騙。

民進黨立委呼籲,除了立專法提升詐騙犯罪行為的刑責之外,各大網路社群平台也應該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出具體的規範與改善措施,並要求業者明確訂定規則落實相關SOP,在經檢舉並確認有詐騙網頁或貼文後,確實在二十四小時內下架,並同時中止該詐騙帳號的服務。網路社群平台在營利的同時,也要負起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政府建立密切合作管道並定期檢討相關防詐機制成效。

除了刊登投資廣告須實名制、詐欺加重刑責外,政府與眾多社群平台業者都有合作下架詐騙廣告的機制,一六五全民防騙網也有檢舉詐騙廣告的功能。另,「幫賺帶飛攏是假,冷靜通報最保險!」謹記反詐五不:「不接」陌生來電、「不聽」投資明牌、「不點」未知連結、「不傳」個人資料、「不信」可疑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