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诈骗猖獗 诈欺犯应加重刑责
2024/03/14

由於科技的进步,民众空闲时常会浏览网路社群平台,而有许多社群及影音平台的「名人教导投资致富」及协助诈欺被害人「款项取回」的广告,假冒名人的粉丝专页、一页式诈骗网站、假冒好友身分等等诈骗手法,这都是诈骗集团设下的骗局。

而许多非法证?商号称未上市(柜)公司具有热门生技医疗题材,以未来申请兴柜後获利可期诈骗被害人,再次提醒民众投资应谨慎、客观,交易未上市(柜)公司股票藏有许多风险,相关公司营运状况及交易资讯均不透明,建议投资人应选择合法证券公司并评估自身承担风险能力再为决策,切勿冒然投资未上市(柜)公司股票,遇有不明推销电话或简讯,可拨打一六五反诈骗专线求证。

然而,根据据统计,台湾的诈欺罪案件,从二○一七年到二○二一年,五年来被判处被判处三年以上者仅有三五五人,仅占○·五%;四十三%的案件都是判刑六个月以下。法官判决的刑期是相当轻的,有检察官认为是因台湾法官的「量刑惯例」,通常都是从最低本刑往上加,造成诈欺犯罪通常都会轻判的结果。为遏止诈欺犯罪日益猖獗的问题,应该针对量刑的部分订立完善的标准。

目前社会大众常常批判的诈欺犯被轻判的情形,往往是因为这些诈欺犯大多为诈骗组织底层的车手、出借人头帐户的帮助犯等等!应透过立法来遏止诈骗集团吸收年轻人或弱势族群成为车手,从源头断绝诈骗。

民进党立委呼吁,除了立专法提升诈骗犯罪行为的刑责之外,各大网路社群平台也应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出具体的规范与改善措施,并要求业者明确订定规则落实相关SOP,在经检举并确认有诈骗网页或贴文後,确实在二十四小时内下架,并同时中止该诈骗帐号的服务。网路社群平台在营利的同时,也要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建立密切合作管道并定期检讨相关防诈机制成效。

除了刊登投资广告须实名制、诈欺加重刑责外,政府与众多社群平台业者都有合作下架诈骗广告的机制,一六五全民防骗网也有检举诈骗广告的功能。另,「帮赚带飞拢是假,冷静通报最保险!」谨记反诈五不∶「不接」陌生来电、「不听」投资明牌、「不点」未知连结、「不传」个人资料、「不信」可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