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拍」發掘潛力國片 獎勵金最高500萬 即起電影徵件

▲111年度獎勵電影事業獲選作品《周處除三害》(圖: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千里馬需要伯樂,台中支持好電影!」為鼓勵具備市場潛力之電影製作案,財團法人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今年持續辦理「台中拍-114年度獎勵電影事業計畫」,以「劇情長片」及「動畫長片」兩大類製作案作為獎勵投資對象,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截止,最高可獲新台幣500萬元獎勵金,歡迎踴躍投件!
影視基金會執行長張婉榆表示,「台中拍-獎勵電影事業」今年已邁入第八屆,基金會除了提供完善的協拍服務,實質的經費資源挹注也能有效吸引劇組落地台中拍攝,基金會與市府新聞局攜手積極推動影視產業發展,合力打造「影視友善城市」,期盼拓展台灣電影製作規模,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台中拍-獎勵電影事業」徵件規則如下,凡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影片長度達75分鐘以上,以35毫米底片或電影規格之數位攝影機拍攝,並有公開映演及發行計畫之劇情片及動畫長片均能參加甄選。為兼具推動產業發展及城市行銷,劇情長片之申請條件至少應符合「於台中市拍攝」、「劇情內容與台中市具關聯性」或「對行銷台中市具正面助益」其中之一要件;此外,除籌備攝製階段之製作案外,亦接受後製階段之製作案,盼能廣納具潛力作品。
影視基金會執行長張婉榆表示,「台中拍-獎勵電影事業」今年已邁入第八屆,基金會除了提供完善的協拍服務,實質的經費資源挹注也能有效吸引劇組落地台中拍攝,基金會與市府新聞局攜手積極推動影視產業發展,合力打造「影視友善城市」,期盼拓展台灣電影製作規模,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台中拍-獎勵電影事業」徵件規則如下,凡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影片長度達75分鐘以上,以35毫米底片或電影規格之數位攝影機拍攝,並有公開映演及發行計畫之劇情片及動畫長片均能參加甄選。為兼具推動產業發展及城市行銷,劇情長片之申請條件至少應符合「於台中市拍攝」、「劇情內容與台中市具關聯性」或「對行銷台中市具正面助益」其中之一要件;此外,除籌備攝製階段之製作案外,亦接受後製階段之製作案,盼能廣納具潛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