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薪資補貼 開放申請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25/03/31

為減緩景氣波動對企業的衝擊,穩定勞工就業,勞動部公告一一四年針對「橡膠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共三大產業啟動辦理新一輪「僱用安定措施」,提供減班休息期間的勞工薪資補貼,辦理期間為三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符合資格的勞工可提出申請。為提供便民措施,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地區除主動通知轄區符合資格的廠商外,也製作「僱用安定申辦檢核表」,提供「確認資格」、「準備文件」、「提出申請」及「審核撥款」四大步驟引導,以淺顯易懂方式,協助完成申辦作業,勞工可由雇主代為申請或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辦理,省時又方便。(見圖)

中彰投分署表示,中部地區多中小企業,一一三年已運用「僱用安定措施」成功協助一一一四一人次的勞工渡過減班休息期。其中一家台中製造業公司即表示,「這項措施讓我們得以保留人力,並針對淡季進行內部培訓,為景氣回升做好準備,在市場復甦時迅速投入生產,保持競爭力。」

而「僱用安定措施」主要提供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期間,減班休息期間達三十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後,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三十日之次日起九十日內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六個月。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個月至前三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五十%(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八千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