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廢死反戒嚴公投 中選會:尚未符創制複決定義
立法院會廿五日將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逕付二讀,中選會今天說明,目前二公投案尚未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中選會也還未收到立法院決議的公投函文,待收到後將召開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依法處理。
立法院會廿五日將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的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逕付二讀,預計今天院會將確認議事錄。
中選會今天透過文字說明指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日前指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並未符合公投法所定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範疇,這非極少數媒體報導所稱的未符合重大政策範疇,而是尚未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
根據公投法,立法院對於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的事項,也就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認有提出公民投票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十天內,直接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中選會解釋,創制是指現在政府沒有做的重大政策,擬透過公投的民主程序,希望政府能夠制定並施行新政策,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複決」則專指對政府依法實施的重要政策,則擬透過公投決定的民主程序,要求政府予以廢止或要求停止的民主訴求。
中選會指出,創制、複決的定義無論是各國公投制度、比較公投法或司法實務見解,暨長久以來的選務法令實務及有關法政學理學說等,都是如此見解。
立法院會廿五日將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的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逕付二讀,預計今天院會將確認議事錄。
中選會今天透過文字說明指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日前指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並未符合公投法所定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範疇,這非極少數媒體報導所稱的未符合重大政策範疇,而是尚未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的定義。
根據公投法,立法院對於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的事項,也就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認有提出公民投票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十天內,直接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中選會解釋,創制是指現在政府沒有做的重大政策,擬透過公投的民主程序,希望政府能夠制定並施行新政策,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複決」則專指對政府依法實施的重要政策,則擬透過公投決定的民主程序,要求政府予以廢止或要求停止的民主訴求。
中選會指出,創制、複決的定義無論是各國公投制度、比較公投法或司法實務見解,暨長久以來的選務法令實務及有關法政學理學說等,都是如此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