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校園社團狼師無法防範!王欣儀要求新增3項規定
▲王欣儀(右)認為,教育局應全面強化監管機制與資訊公開。(圖:議員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校園狼師問題頻頻發生!議員王欣儀表示,台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社團約有2千個,其中,外聘老師到校教學人數高達近6千人,但學校社團聘用外師現行管理機制存在漏洞,她建議新增3項規定,包括訂定制式合約、納入良民證,以及公開師資資訊!
現今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到校教學,教育局並未要求學校在聘任前查詢「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後必須行文備查,少了教育局監督機制,要如何確認校方是否都有確實按程序執行?
議員王欣儀指出,教育局僅要求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在聘用前,針對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行為簽署「切結書」,但對於其他諸如不當管教、體罰、言語霸凌等行為卻未納入規範,難以達到防範未然的效果。她強調,學校缺乏實際審核能力,切結書僅是存檔備查;倘若沒有事前檢舉,問題往往事發後才被察覺,對學生可能已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王欣儀進一步指出,以往外聘社團老師若是出現問題,校方本就可以直接解聘,切結書的存在並非關鍵!舉例來說,像是「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前,必須檢核近3個月內良民證陳報教育局核准。相較之下,外聘老師在高中以下校園進行授課,教育局卻沒有加強把關,這樣要如何讓親師生放心?
建議教育局研擬「制式合約」,明確規範外聘社團老師的行為準則及聘用條件,讓各校都有統一標準可以依循。合約可以取代簽署切結書,將相關內容直接納入合約條款,以便確保具有約束力;若是聘用期間發生爭議或糾紛,也能依照合約進行處理。
此外,透過合約明定外聘社團老師需「定期提供良民證」,並且要求各校將合約連同「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的查詢結果,一併行文教育局備查,以便加強監管機制!也應要求各校比照補習班及社區大學在網站「公開揭露」外聘社團老師的姓名、學經歷等資訊!
教育局長湯志民回覆,關於社團聘用外師部份,將會比照補習班要求提供「良民證」,另擬定「制式合約」、「公開師資資訊」等做法即刻進行!
現今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到校教學,教育局並未要求學校在聘任前查詢「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後必須行文備查,少了教育局監督機制,要如何確認校方是否都有確實按程序執行?
議員王欣儀指出,教育局僅要求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在聘用前,針對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行為簽署「切結書」,但對於其他諸如不當管教、體罰、言語霸凌等行為卻未納入規範,難以達到防範未然的效果。她強調,學校缺乏實際審核能力,切結書僅是存檔備查;倘若沒有事前檢舉,問題往往事發後才被察覺,對學生可能已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王欣儀進一步指出,以往外聘社團老師若是出現問題,校方本就可以直接解聘,切結書的存在並非關鍵!舉例來說,像是「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前,必須檢核近3個月內良民證陳報教育局核准。相較之下,外聘老師在高中以下校園進行授課,教育局卻沒有加強把關,這樣要如何讓親師生放心?
建議教育局研擬「制式合約」,明確規範外聘社團老師的行為準則及聘用條件,讓各校都有統一標準可以依循。合約可以取代簽署切結書,將相關內容直接納入合約條款,以便確保具有約束力;若是聘用期間發生爭議或糾紛,也能依照合約進行處理。
此外,透過合約明定外聘社團老師需「定期提供良民證」,並且要求各校將合約連同「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的查詢結果,一併行文教育局備查,以便加強監管機制!也應要求各校比照補習班及社區大學在網站「公開揭露」外聘社團老師的姓名、學經歷等資訊!
教育局長湯志民回覆,關於社團聘用外師部份,將會比照補習班要求提供「良民證」,另擬定「制式合約」、「公開師資資訊」等做法即刻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