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鄉長解職 縣府派曾龍陽代理
【記者陳真/屏東報導】 2024/10/31

無黨籍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嫌違反選罷法,經最高法院判決維持八月徒刑定讞;縣府依地方制度法解除潘和源的鄉長職務,並指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昨(三十)日交接上任。

判決書指出,民國一一一年,潘和源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新埤鄉長,以「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布條宣傳;當時另一名無黨籍林姓參選人認為,潘和源宣傳自己為民進黨唯一提名人屬不實內容,易對民進黨支持者造成誤導,涉嫌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遂向警方報案。

一審屏東地院判決潘和源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民進黨作為台灣主要政黨,是否提名候選人會影響支持者意向,因此改判處潘有期徒刑八月。潘和源不服判決,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屏東縣府期許在曾龍陽帶領下,維持新埤鄉務運作,這也是曾龍陽繼代理長治鄉長之後的第二度代理鄉長;另外,潘和源遭解職遺留任期超過兩年,屏東縣府將依規定在三個月內,辦理新埤鄉長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