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乡长解职 县府派曾龙阳代理
无党籍屏东县新埤乡长潘和源涉嫌违反选罢法,经最高法院判决维持八月徒刑定谳;县府依地方制度法解除潘和源的乡长职务,并指派参议曾龙阳代理乡长,昨(三十)日交接上任。
判决书指出,民国一一一年,潘和源以无党籍身分参选新埤乡长,以「全力支持民进党唯一提名」布条宣传;当时另一名无党籍林姓参选人认为,潘和源宣传自己为民进党唯一提名人属不实内容,易对民进党支持者造成误导,涉嫌违反选罢法传播不实罪,遂向警方报案。
一审屏东地院判决潘和源无罪;案经检察官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民进党作为台湾主要政党,是否提名候选人会影响支持者意向,因此改判处潘有期徒刑八月。潘和源不服判决,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屏东县府期许在曾龙阳带领下,维持新埤乡务运作,这也是曾龙阳继代理长治乡长之後的第二度代理乡长;另外,潘和源遭解职遗留任期超过两年,屏东县府将依规定在三个月内,办理新埤乡长补选。
判决书指出,民国一一一年,潘和源以无党籍身分参选新埤乡长,以「全力支持民进党唯一提名」布条宣传;当时另一名无党籍林姓参选人认为,潘和源宣传自己为民进党唯一提名人属不实内容,易对民进党支持者造成误导,涉嫌违反选罢法传播不实罪,遂向警方报案。
一审屏东地院判决潘和源无罪;案经检察官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民进党作为台湾主要政党,是否提名候选人会影响支持者意向,因此改判处潘有期徒刑八月。潘和源不服判决,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屏东县府期许在曾龙阳带领下,维持新埤乡务运作,这也是曾龙阳继代理长治乡长之後的第二度代理乡长;另外,潘和源遭解职遗留任期超过两年,屏东县府将依规定在三个月内,办理新埤乡长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