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審遭判有罪將停職
【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 2024/07/27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停職。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自今天起生效,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四十六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及其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上午十一時宣判,高虹安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4年。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

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中央社新竹市二十六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一審判有罪即將停職。高虹安上午未現身說明,但於中午十二點卅八分發布影片指出,針對判決將上訴,並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新台幣四十六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原訂廿四日宣判,因颱風順延二天,今天上午十一時宣判高虹安七年四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可上訴。

高虹安透過文字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和十幾年來長期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她將提出上訴,新竹市府團隊會依穩健步伐賣力向前。

高虹安說,她也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