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审遭判有罪将停职
【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 2024/07/27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污一审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将停职。内政部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长职务,并自今天起生效,职务由新竹市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四十六万馀元,北检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及其前助理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上午十一时宣判,高虹安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月,褫夺公权4年。

内政部今天透过新闻稿说明,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县、市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的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应停止其职务;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县、市长停职者,由副县长、副市长代理。

内政部依地制法规定,停止高虹安的市长职务,并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新竹市长职务。

【中央社新竹市二十六日电】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诈领立委助理费案一审判有罪即将停职。高虹安上午未现身说明,但於中午十二点卅八分发布影片指出,针对判决将上诉,并宣布即刻退出台湾民众党。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新台币四十六万馀元,台北地检署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原订廿四日宣判,因台风顺延二天,今天上午十一时宣判高虹安七年四月徒刑,褫夺公权四年。可上诉。

高虹安透过文字表示,「法官今天的判决,和十几年来长期累积过无数个助理费案判决的主流稳定见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异,更是前所未见」,她将提出上诉,新竹市府团队会依稳健步伐卖力向前。

高虹安说,她也正式宣布,即刻退出台湾民众党,谢谢各界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