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39)—落實轉型正義 讓台灣真正民主開明
▲太極門火鳳凰展演,鼓勵人們燃燒內心希望之火,方能戰勝困厄,浴火重生。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立法意旨,原本就可以不受既判力的拘束,目前解釋過於狹隘,行政機關絕對無法否定,其依職權應撤銷最後認為是違法的處分。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蔡政安:台灣在「轉型正義的時間限制性」與「新證據的時效限制性」的交互作用下,再加上沒完沒了的「萬年稅單」體制,三者殘存威權餘毒的政經體制成為妨礙修正過去錯誤的關鍵,仍然沒有平反85年台灣後威權政府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案例,未落實轉型正義精神,在履行國際宗教信仰自由與人權承諾上產生缺憾。
黃靖珣律師:今年 6 月參加北馬其頓第二屆世界宗教對話與合作論壇,太極門過去曾遭到國家的迫害,當時台灣仍處於後威權階段的狀態。106年政府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但將人權侵害限於81年以前,是台灣轉型正義有效性的嚴重限制,這也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權利保障有效性不相符。太極門案就像一面鏡子,映射出法、稅迫害人權的諸多問題。希望新任總統和國會能夠應對並解決這個挑戰,讓台灣在國際上成為真正的民主開明國家。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蔡政安:台灣在「轉型正義的時間限制性」與「新證據的時效限制性」的交互作用下,再加上沒完沒了的「萬年稅單」體制,三者殘存威權餘毒的政經體制成為妨礙修正過去錯誤的關鍵,仍然沒有平反85年台灣後威權政府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案例,未落實轉型正義精神,在履行國際宗教信仰自由與人權承諾上產生缺憾。
黃靖珣律師:今年 6 月參加北馬其頓第二屆世界宗教對話與合作論壇,太極門過去曾遭到國家的迫害,當時台灣仍處於後威權階段的狀態。106年政府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但將人權侵害限於81年以前,是台灣轉型正義有效性的嚴重限制,這也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權利保障有效性不相符。太極門案就像一面鏡子,映射出法、稅迫害人權的諸多問題。希望新任總統和國會能夠應對並解決這個挑戰,讓台灣在國際上成為真正的民主開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