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预告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03/05

财政部昨(四)日预告「海运快递货物通关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维护快递货物通关秩序及确保海关人力有效运用,拟赋予海运快递货物专区所在地海关核准申设及变更裁量权,以取代现行专区业者家数总量管制措施;另拟增订专区业者申请变更程序,并配合修正罚则规定(修正条文第七条及第二十五条)。另拟修正业者申请实地勘查作业程序(修正条文第八条)。

为配合修正条文第七条第六项赋予海运快递货物专区所在地海关核准申设及变更裁量权,本次修正拟删除第五条之一,有关专区业者家数总量管制规定。

第七条拟增订第一项定期公告规定。说明中指出,为确保财政部关务署所属各关行使裁量权作业一致性,爰规范专区所在地海关应於每年十月底前公告次年度是否受理申请设立或扩增货物通关线,并载明得受理申请之港区、线数、申请条件(例如业者应配合海关整体政策需求始得申设或扩线)及申请期间,以利业者预为因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