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花莲地震受灾民众 公路监理业务权益照顾措施
【记者陈秋香、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4/04/16

高雄市区监理所今(十六)日表示,为照顾因今年四月三日花莲地震受灾民众的公路监理业务相关权益,依公路局公布「因应1130403花莲地震灾害相关受灾民众公路监理业务权益措施」规定,若有车辆系震灾损坏,可持村里长、警察局派出所、乡镇市区公所或相关机关出具之证明文件,针对车辆定期检验得展延至一一三年十月卅一日止;如需申办补发汽机车驾照/行照、牌照登记书,或欲办理车辆报废、缴/注销、停驶及号牌遗失/损坏等,除免缴办理所需之公路监理规费外,积欠之交通违规罚锾及汽车燃料使用费之缴纳,得展延至一一三年十月卅一日止。(见图)

高雄市区监理所提醒,因震灾导致车辆受损,办理车辆报废、缴/注销、停驶时,汽车燃料使用费计徵至灾损前一日;若车辆进厂修护者,可凭汽车修理厂开具之证明文件,按照修车日数减免汽车燃料使用费,上开权益车主须於一一三年十月卅一日前提出申请。

此外,高雄市区监理所再补充说明,如受灾车辆所有人死亡,亲属办理该车继承过户或报废、缴/注销牌照时,得免徵积欠汽车燃料使用费及办理继承过户之规费,且交通违规案件亦得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