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ETC顺利完成优先定约议约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4/05/08

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表示,「民间参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案」(简称ETC案),是该局办理大型BOT案件营运期限届满优先定约首例。该局与远通公司历经多次会议研商,双方於一一三年四月廿六日顺利完成优先定约议约作业。

高公局指出,ETC案是依据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促参法)推动,原契约年期为十八年四个月,考量契约将於一一四年十二月廿一日届期,该局依据促参法及契约相关规定,并依远通公司历年营运绩效评定结果,符合优先定约之申请资格条件,因此自一一二年十二月廿八日开始启动优先定约作业。双方历经多次会议研商,终於在法定期限内(四个月)达成新契约(优先定约)合意,顺利完成议约作业程序。

新契约年期为十年(到一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高公局委托远通公司透过电子收费系统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费後,交付通行费给高公局。

高公局核算帐务无误後,再以每延车公里零点零六二元支付委办服务费给远通公司。另远通公司於议约时经高公局要求承诺,自新契约生效日起至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供首次申办eTag且启用银行自动储值者,回馈一百元储值金优惠方案。

由於ETC案优先定约目前虽完成议约作业,高公局为确保新契约执行符合政策需要,现阶段已参考财政部颁布优先定约作业指引相关规定,审视远通公司所提出投资执行计画书,将於完成审查与核定作业後,依程序与远通公司正式签订契约。

为确保国道ETC正常营运,高公局将积极督导远通公司维持系统稳定运作,并持续要求精进及提升服务品质,以保障用路人及政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