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經濟逃犯緝返歸案 臺加合作無間
【記者王先國 /台北報導】 2024/05/06

法務部深化全球司法互助合作,將重大經濟外逃通緝犯緝返歸案!因涉犯重大經濟犯罪的被告黃Ο雄、黃Ο健、蘇Ο端(貴婦奈奈)等人,前於一○七年經臺北地檢署立案偵辦,嗣於偵查中潛逃加拿大,經臺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並於一○八年間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請外交部向加拿大請求司法互助,由法務部及外交部駐加拿大代表處持續與加拿大司法部等相關機關積極協調。

法務部於今年稍早據外交部轉外交部駐加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協查相關資訊,獲悉被告黃Ο雄與其配偶等人業經加拿大主管機關駁回難民申請,並因不具加國合法居留身分而應強制驅逐出境,隨即通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臺北地檢署。嗣經上開機關與法務部調查局駐溫哥華法務秘書、內政部移民署駐加拿大代表處移民秘書等合力協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