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透过容积移转取得15公顷公设保留地
【记者李嘉祥/台南报导】 2024/04/27

台南市申请容积移转采捐公设地、缴代金双轨制并行,有利加速取得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保留地进行开辟;都市发展局长徐中强表示,一一一年容积移转机制办理案件核准六十二件,集中於永康区、东区、安平区等地区,去年核准卅二件,大致集中善化区、永康区、东区等地区,二年总共取得约十五公顷的公共设施保留地,以公告现值计达五十亿元,纾解政府因财政困难长期无法有效解决公共设施保留地徵收问题。

徐中强指出,为纾解政府因财政困难及长期无法有效解决公共设施保留地徵收问题,内政部於民国八十八年间依都市计画法规定订定「都市计画容积移转实施办法」,南市於一○二年依都市发展密度、发展总量、公共设施划设水准及发展优先次序等实际需要订定发布「台南市都市计画容积移转许可审查要点」,据以办理容积移转申请案件,历经几次修法,一一一年增订移入容积折缴代金办理机制,今年一月增订容积移转试算函有效期限展期规定。

徐中强强调,为保障都市环境居住品质,南市目前容积移转申请案件皆须经都市设计审议审查机制,藉由相关审查机制,管控容积量体与空间规划,达成土地开发与都市景观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