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划海洋保育观光新蓝图 海保署与观光署签合作备忘录
【记者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4/04/27

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於今(廿六)日海洋保育署成立满六周年前夕与交通部观光署携手签署「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推动海洋观光与海洋保育的合作,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态旅游,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带动观光产业升级,实现资源永续发展。(见图)

海保署今(廿六)日表示,海保署与观光署签署之「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是以我国海域观光活动及交通部观光署所辖国家海域景区为核心,并於海洋保护区与其他海洋保育措施合作,结合海洋观光产业与海洋保育理念结合及国际合作交流等议题,拟定相关业务推广策略及推动计画(如合作订定「友善珊瑚礁生态旅游指引」等工作),促进观光业务多元发展及海洋保育之交流,共同推动国家海域景区之永续发展、海洋观光产业升级,深耕海洋保育意识,提升海洋保育效能。

海保署黄向文署长指出,「海洋保育」与「观光」是互利共荣的,期望与观光署就「台湾白海豚特色游程」、「友善海洋游憩」及「海域景区保育与执法」等议题深入合作;推动「台湾白海豚生态旅游踩线行程」、「海洋公民科学家体验换宿」等特色游程与「友善赏鲸二.○」,期待建立友善海洋生物观光模式并强化海洋保护区之保育管理执法,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推动观光产业多元发展,实现互惠双赢。

观光署周永晖署长提到,在永续观光及团队合作的理念之下,藉由与海保署签署「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持续积极发展台湾多元海洋观光,并有效连结台湾观光发展的公、私部门一起努力,以「助人利他」及「团队合作」的基本核心思维推动海洋观光;此外,永续及安全是推动海洋观光重要的基本价值,只有在兼顾海洋「永续经营」及「安全管理」的情形下,观光的发展才能均衡、健康与恒久。

海保署补充,这次跨机关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是海洋保育与观光旅游合作的一大里程碑,更是对台湾海洋资源永续发展的重要宣示,为未来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态旅游,兼顾海洋生态环境保育及观光产业多元发展,开创海洋保育与观光永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