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专法完成草案定稿 将送请立院审议
【记者王先国 /台北报导】 2024/04/19

针对诈欺犯罪对民众财产造成的重大损失,及危害金融秩序与社会治安,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行政院决议制定「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打诈专法,并已於近期密集召集内政部、法务部、数位发展部、金管会及通传会等部会开会,由内政部担任打诈专法提案领衔主责机关。内政部表示,新制订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於四月十七日完成草案定稿,预定於四月廿五日行政院院会讨论後,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是於今年二月一日召开会议,决议由内政部担任「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的提案领衔主责机关,并由法务部、数位发展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担任共同办理机关,负责研拟该条例内业务对应的章节条文。

「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目前规划共五章,各章对应的负责部会为∶第一章总则(内政部);第二章就源防诈机制,其中,第一节金融防诈措施(金管会)、第二节电信防诈措施(通传会)、第三节数位经济防诈措施(数位部);第三章溯源打诈执法(法务部);第四章诈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务部);第五章附则(内政部)。

内政部长林右昌指出,「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强化防诈作为、打击诈欺集团与保护犯罪被害」三个重点进行立法,并分别从金融、电信及网路等面向进行源头管理,由金管会、通传会及数位部等相关部会与地方政府,依权责担任相应主管机关,再由法务部研议打诈执法加重刑责科处,以符合民众对司法严惩诈欺犯罪的期待。

关於「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在刑事司法方面,针对诈欺集团犯嫌的处罚与不法利得的没收,也有特别规定,同时也朝向建构友善诈欺犯罪被害人机制,提供相关协助与填补被害人损失。近期发生有退休女董座,遭诈骗金条及现金共一亿八千多万,创下国内治安史上单一遭诈骗金额新高纪录,国人对於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要保持警觉及多注意诈骗手法、网路购物诈骗、投资诈骗等资讯,遇有疑问可立即拨打警政署「165」反诈骗谘询专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