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工作法新制上路 劳工局吁达标公司需落实订定性骚扰申诉管道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4/04/18

为强化职场性骚扰防治机制,性别平等工作法於去年8月16日经总统修正公布,并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由於过去只要求员工人数30人以上的公司应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新法施行後,员工人数10至29人的公司即应订定性骚扰「申诉管道」,未依法设置者,经限期未改善(见图),主管机关将裁罚新台币1万至10万元。

劳工局表示,依性别平等工作法第13条第1项第1款及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准则第2条规定,员工人数10至29人的公司,应订定申诉管道,设置专线电话、传真、专用信箱、电子信箱或其他指定的申诉管道,并应指定专责单位或人员受理性骚扰申诉、调查及处理,且将相关资讯公告於公司的公布栏或员工经常出入的场所公开揭示。

劳工局指出,公司主管可利用集会、广播、电子邮件或内部文件等各种传递讯息的机会与方式,对员工宣导性骚扰防治的观念及申诉管道,让员工遭受职场性骚扰时,可以立即循正确的申诉管道向公司提出申诉,避免员工求助无门。

劳工局补充,为加强辅导辖内员工人数10至29人的公司订定性骚扰申诉管道,劳工局将陆续办理相关的宣导活动及训练,相关资讯可至台中市政府劳工局的网站(网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路径∶台中市政府劳工局官网首页/互动交流/线上活动报名)查询并报名参加,以强化雇主的防治责任。

劳工局提醒,此次修法增加强化雇主防治意识及责任,以期打造性别友善的职场环境。劳资双方如有职场性骚扰或性别平等工作法相关问题,欢迎电洽专线04-22289111分机35200,也可迳洽台湾大道市政大楼文心楼1楼新市政服务中心劳工局服务柜台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