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張峻籲受災瓜農速申辦
【記者鄭沾誠/花蓮報導】 2024/05/09

四月二十九日鳳林西瓜產銷班向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陳情,壽豐和鳳林的西瓜開始裂果,而且越來越嚴重,面積越來越大。

當日下午張峻議長立刻安排會勘行程,親自前往鳳林與壽豐西瓜田,實際了解西瓜損傷的災況,並立刻打電話連絡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四月三十日徐縣長率領由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與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和農糧署東區分署所組成的勘災小組前往鳳林、壽豐勘災。

經勘災小組現場勘查,評估壽豐鄉受害面積七十二公頃、損害程度35%,鳳林鎮受害面積56.33公頃、損害程度40%,均已達現金救助啟動標準。西瓜裂果主因乃壽豐鄉、鳳林鎮等西瓜產區,受三月下旬持續低溫影響,導致西瓜授粉後收花不完整,果臍處出現膨大或微小裂痕,使果實於快速膨大期時發生裂果,

議長張峻表示,非常感謝花蓮區農改場、農糧署東區分署,以及花蓮縣政府,在西瓜農損勘災後,以最快的速度向中央提報,農業部公告已將鳳林鎮及壽豐鄉列為辦理西瓜一一三年三月下旬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地區,自一一三年五月七日起至五月十六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請受災瓜農儘快前往當地公所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請受損瓜農儘早至壽豐鄉公所與鳳林鎮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讓救助金的發放更加迅速。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花蓮縣鳳林鎮及壽豐鄉,救助項目為西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六萬二千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一一三年五月七日起至五月十六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