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绩优运动培训金 中等学校联赛纳奖励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4/04/17

台中市政府修正「台中市绩优运动选手培训奖助金发给办法」,凡设籍台中的选手,代表台中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中等学校各项运动联赛获得最优级组前三名,每月最高可领取4,000元培训奖助金至下届同项赛会举行为止,调整办法已於昨(十六)日市政会议审议通过,自112学年度中等学校运动联赛起适用。

「台中之光!」市长卢秀燕表示(见图),台中市立丰原高商及台中市立东山高中日前均拿下高中排球甲级联赛全国冠军,感谢选手、教练及家长们的努力与付出。近年台中运动深耕基层且成绩优异,肯定运动局与教育局共同推动有成。

运动局长李昱睿说,近年台中市各类运动成绩优异,为培育及奖励优秀运动人才,卢市长指示运动局加速进行法制作业。此案将自112学年度中等学校运动联赛起适用,未来也会持续优化奖励制度,嘉勉台中市籍杰出运动员。

李昱睿指出,新订「台中市绩优运动选手培训奖助金发给办法」,并适用自108年全国运动会、109年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开始施行,获金、银、铜牌选手每月都可领培训奖助金;110年再度修正,提高奖励额度,以全运会个人金牌为例,从原本1万2,000元一举提高至2万元,用实质行动表达市府对运动员的肯定和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