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仁∶台湾法制里程碑
【中央社台北九日电】 2024/05/10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打诈新四法,行政院长陈建仁表示,打诈新四法将打诈政策专法化,建立台湾新法制里程碑,也走在国际社会先端,盼草案送立法院後能尽速通过,藉此保障民众财产安全。

为强化打诈力道,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打诈专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及配套的洗钱防制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立法与修法草案,草案重点包含制定网路业者问责机制、免责条款、增加M化警车等侦查工具、增订钜额诈欺加重罪、窝里反条款,以及提高假释门槛等。

陈建仁、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出席院会後记者会,宣示政府打诈态度。

陈建仁说,新时代网路诈骗攀升,台湾与世界各国都面临严峻挑战,政院接连推出打诈行动纲领以及打诈五法,也在去年六月起有具体成果,像是各部会分层分众宣导识诈,触及人数已逾三亿人次;拦阻诈骗金额高达约新台币九十三亿元;国际来话拦阻机制,减少了逾九十六%来话;政府一一一短码简讯,已有一一二个机关导入,另外还包含业者导入物流隐码、强化管理电子支付帐户,以及建立游戏点数防诈平台,减少游戏点数诈骗。

他表示,但因应诈骗型态与手法,政府需持续滚动检讨与研修,完善打诈政策,因此参考国际防诈作为与法制规范,搜集各界意见後,由政务委员罗秉成带领跨部会努力提出符合国情、弥补现行规范不足、走在国际社会先端,专为打击诈骗的专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期盼呼应民众期待,遏止诈骗犯罪。

陈建仁也说,另外配套三法则包含法务部研拟科技侦查及保障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赋予执法机关透过正当程序,运用科技侦查痛击诈骗;此外这次也修正洗钱防制法,将新兴洗钱犯罪手法入刑化,除符合国际规范要求,也强化侦查办案法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