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持续合理化检察官工作负担
【记者王先国______________2024/05/06

法务部对於立法院日前邀学者专家及各方代表,召开「如何简化侦查、审判诉讼程序与书类制作及人力增补」公听会,法部部表示感谢立法院关注检察官案件负荷超载问题,亦全程在场聆听相关宝贵意见。会中学者专家建议放宽行政管考、简化书类、建置远距讯问设备、妥适办理再议、检察官助理法制化及相关修法,法务部均已积极进行中,并有初步成效,法务部并提出说明∶一、修正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放宽办案期限管考∶法务部已修正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第卅五点,并於五月二日函颁新修正之实施要点,适度延长一般侦查案件及该点所列各类案件之办案期限(一般侦查案件为一年;医疗纠纷案件及非属经济犯罪案件之诈欺、背信、侵占案件为一年六个月;重大刑事案件为六个月;再议案件为四个月;刑事执行案件为九个月。

二、研议不起诉处分定型化例稿∶法务部责由台湾高检署研议完成妨害名誉及诬告罪等不起诉处分定型化例稿供检察官参用,未来将持续针对特定类型犯罪研议定型化例稿之可行性,以减轻制作书类负担。

三、改革再议制度,避免案件重复发回∶法务部自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改革再议制度,修正「检察机关妥速办理刑事案件实施要点」第十三点规定(即第二次以上送再议之案件若侦查未完备,上级检察署以自行侦查为原则),减少再议案件发回次数,避免案件重复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