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列管147种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
【记者王先国______________2024/04/25

为因应联合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将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纳入附件A消除清单,环境部昨(廿四)日公告新增列管一四七种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将其增列为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并订定运作管理规定,同时因应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锂盐、全氟辛烷磺醯氟及全氟辛酸,用於泡沫灭火设备中B类火灾之灭火泡沫已届斯德哥尔摩公约得使用之规定期限,配合删除其得使用用途。

环境部指出,参据公约规定采全面禁用,禁止制造、输入、贩卖及使用,且未公告得使用用途,惟因应国内六家运作业者皆用於研究、试验,仅豁免该等用途,管制浓度为全浓度。